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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政府工作报告

——2022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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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我国发展又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经济保持恢复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4万亿元,增长8.1%。全国财政收入突破20万亿元,增长10.7%。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壮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载人航天、火星探测、资源勘探、能源工程等领域实现新突破。企业研发经费增长15.5%。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

  ——经济结构和区域布局继续优化。粮食产量1.37万亿斤,创历史新高。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8.2%,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较快发展,产业链韧性得到提升。区域发展战略有效实施,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出一批重大改革举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5亿户。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稳步推进。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21.4%,实际使用外资保持增长。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9.1%。第一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1%。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力度加大。教育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6万个,惠及近千万家庭。

  ——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巩固。落实常态化防控举措,疫苗全程接种覆盖率超过85%,及时有效处置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回顾过去一年,成绩得来殊为不易。我国经济尚处在突发疫情等严重冲击后的恢复发展过程中,国内外形势又出现很多新变化,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难度加大。我们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注重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针对性,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宏观政策适应跨周期调节需要,保持对经济恢复必要支持力度,同时考虑为今年应对困难挑战预留政策空间。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范围。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效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两次全面降准,推动降低贷款利率。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稳妥处置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强化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大宗商品保供稳价,着力解决煤炭电力供应紧张问题。从全年看,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符合预期,财政赤字率和宏观杠杆率下降,经济增速继续位居世界前列。

  二是优化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上亿市场主体承载着数亿人就业创业,宏观政策延续疫情发生以来行之有效的支持路径和做法。去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还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煤电和供热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税费。实践表明,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直接有效的办法,实际上也是“放水养鱼”、涵养税源,2013年以来新增的涉税市场主体去年纳税达到4.76万亿元。加强铁路、公路、航空、海运、港口等运输保障。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信贷投放,继续执行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27.3%,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幅超过40%,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三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加强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建设,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改革。继续压减涉企审批手续和办理时限,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推广一批地方改革经验,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加强和创新监管,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加大稳外贸稳外资力度,成功举办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及首届消博会等重大展会。新增4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新举措。

  四是强化创新引领,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国家实验室建设,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扩大科研自主权。延续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重点产业强链补链行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新兴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五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优化经济布局。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出台新的支持举措,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农业生产,保障农资供应,对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200亿元补贴。推动乡村振兴,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出台碳达峰行动方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七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建设力度,提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3700多万学生受益。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超额完成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额度增加4000元,惠及500多万在校生。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标准。将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把更多常见病、慢性病等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60%。严格药品疫苗监管。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我国体育健儿在东京奥运会、残奥会上勇创佳绩。经过精心筹备,我们成功举办了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也一定能办好刚刚开幕的冬残奥会。

  八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0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5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继续开展国务院大督查,深入实施“互联网+督查”。创新城乡基层治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积案。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集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去年一些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等灾害,各方面积极开展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进一步为基层减负。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推进。习近平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通过视频方式出席联合国大会、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中非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亚欧首脑会议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多场重大主场外交活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进国际抗疫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和挑战。中国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诚挚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全球疫情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局部疫情时有发生。消费和投资恢复迟缓,稳出口难度增大,能源原材料供应仍然偏紧,输入性通胀压力加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稳就业任务更加艰巨。关键领域创新支撑能力不强。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隐患较多。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政府工作存在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突出,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现象屡有发生,有的在政策执行中采取“一刀切”、运动式做法。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漠视严重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工作严重失职失责。一些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直面问题挑战,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决不辜负人民期待!


  二、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今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必须爬坡过坎。越是困难越要坚定信心、越要真抓实干。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持续发展具有多方面有利条件,特别是亿万人民有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创业创新的巨大潜能、共克时艰的坚定意志,我们还积累了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中国经济一定能顶住新的下行压力,必将行稳致远。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经济增速预期目标的设定,主要考虑稳就业保民生防风险的需要,并同近两年平均经济增速以及“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相衔接。这是高基数上的中高速增长,体现了主动作为,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才能实现。

  完成今年发展目标任务,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各方面要围绕贯彻这些重大政策和要求,细化实化具体举措,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

  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增强有效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就业优先政策要提质加力。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及时动用储备政策工具,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加大对病毒变异的研究和防范力度,加快新型疫苗和特效药物研发,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更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今年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面对新的下行压力,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稳定经济的责任,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搞粗放型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尊重发展规律、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把各方面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善于运用改革创新办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共同奋斗,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要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宏观政策有空间有手段,要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有利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增长,加之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财力明显增加。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促进消费、扩大需求。今年安排中央本级支出增长3.9%,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为多年来最大增幅。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务必使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更有能力、更有动力。

  要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强化绩效导向,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民间投资在投资中占大头,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各级政府必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要带头。加强收支管理,严禁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新建楼堂馆所,不得搞形象工程,对违反财经纪律、肆意挥霍公款的要严查重处,一定要把宝贵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扩大新增贷款规模,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让广大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融资便利度提升、综合融资成本实实在在下降。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各类专项促就业政策要强化优化,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坚决清理取消。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确保粮食能源安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继续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保障民生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电。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油气、矿产等资源勘探开发,完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初级产品供给。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外部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减负纾困等政策,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也要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以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就业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因增值税税制设计类似于先缴后退的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显著加大,以有力提振市场信心。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补助资金直达市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退税减税这项关键性举措落实到位,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

  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引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政策,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引导大型平台企业降低收费,减轻中小商户负担。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各项帮扶政策都要予以倾斜,支持这些行业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

  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政策支持和不断线服务。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促进农民工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双创平台服务能力。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增强公共就业服务针对性。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让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辈出。

  (三)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事项,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抓紧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制定涉企政策要多听市场主体意见,尊重市场规律,支持企业家专注创业创新、安心经营发展。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深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突破供给约束堵点,依靠创新提高发展质量。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好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改进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方式,深化科技评价激励制度改革。支持各地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加强科普工作。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让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尽展其能。

  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科技中介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这相当于国家对企业创新给予大规模资金支持。要落实好各类创新激励政策,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加强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等供给保障,实施龙头企业保链稳链工程,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工程。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提高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

  (五)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恢复,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加大社区养老、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电商和快递物流配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加大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力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国家重大项目要实行能耗单列。要优化投资结构,破解投资难题,切实把投资关键作用发挥出来。

  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支持产业梯度转移和区域合作。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快发展。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经济大省要充分发挥优势,增强对全国发展的带动作用。经济困难地区要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挖掘自身潜力,努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市政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老旧建筑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支持加装电梯等设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群、都市圈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严控撤县建市设区。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节约集约用地。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六)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政策,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

  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粮食结构,针对小麦晚播强化夏粮田间管理,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保障化肥等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给种粮农民再次发放农资补贴,加大对主产区支持力度,让农民种粮有合理收益、主产区抓粮有内在动力。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划足划实永久基本农田,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一批大中型灌区。加大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利用力度。支持黄河流域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控和动植物疫病防治能力。加强生猪产能调控,抓好畜禽、水产、蔬菜等生产供应,加快发展现代化设施种养业。支持棉花、甘蔗等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各地区都有责任,粮食调入地区更要稳定粮食生产。各方面要共同努力,装满“米袋子”、充实“菜篮子”,把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劳务协作、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强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措施,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大力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开展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深化供销社、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等改革。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水电路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建设。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一定要让广大农民有更多务工增收的渠道。

  (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拓展对外经贸合作,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稳定外贸。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加强出口信贷支持,优化外汇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作用,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积极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助力外贸降成本、提效率。

  积极利用外资。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支持外资加大中高端制造、研发、现代服务等领域和中西部、东北地区投资。优化外资促进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提高综合保税区发展水平,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开放的中国大市场,必将为各国企业在华发展提供更多机遇。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稳步拓展合作新领域。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有效防范海外风险。

  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形成了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要支持企业用好优惠关税、原产地累积等规则,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推动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加强互利合作,实现共赢多赢。

  (八)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大重要河湖、海湾污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节能节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支持政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绿更美。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支持生物质能发展。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强化交通和建筑节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与待遇保障。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专门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发展在线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我国有2.9亿在校学生,要坚持把教育这个关乎千家万户和中华民族未来的大事办好。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确保生产供应。强化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逐步提高心脑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和肺结核、肝炎等传染病防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罕见病研究和用药保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促进医防协同,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继续帮扶因疫情遇困的医疗机构,补齐妇幼儿科、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服务短板。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大中医药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与激励政策。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加快建设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提升基层防病治病能力,使群众就近得到更好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和遇困群众救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档案等事业。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化网络生态治理。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促进基层文化设施布局优化和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古籍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用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遗产,发展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促进全民健身蔚然成风。

  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会动员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社会工作,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信访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重视社会心理服务。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严格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各位代表!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无愧于人民公仆称号。

  应对困难和挑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凝心聚力抓发展、保民生。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坚决纠治任性用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坚决严肃处理漠视群众合法权益的严重失职失责问题。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防止政策执行“一刀切”、层层加码,持续为基层减负。健全激励和保护机制,支持广大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全国上下毕力同心、苦干实干,就一定能创造新的发展业绩。

  各位代表!

  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激励海内外中华儿女携手共创新的辉煌。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新的一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扣牢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深化练兵备战,坚定灵活开展军事斗争,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加快现代军事物流体系、军队现代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国防科技创新,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推动军队高质量发展。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让军政军民团结坚如磐石。

  各位代表!

  我们要继续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支持港澳防控疫情、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要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两岸同胞要和衷共济,共创民族复兴的光荣伟业。

  各位代表!

  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为促进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

  中国的发展从来都是在应对挑战中前进的,中国人民有战胜任何艰难险阻的勇气、智慧和力量。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栗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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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彰显了党领导14亿多中国人民凝聚起来的磅礴力量,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激励我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021年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也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制度成果,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宪法相关法,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

  宪法承载着我们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承载着14亿多中国人民共圆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和光荣使命。

  贯彻实施宪法,需要宪法相关法不断完善和发展。制定监察官法,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办法,健全完善军队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起草并审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启动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修正草案已经常委会初次审议。起草并两次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修改好,为地方人大和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提供法律支撑。

  以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基础,健全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更好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相关决定,行使全国人大授予的立法职权,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这两个附件的修订,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通过重构并赋权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建立健全有关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等,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新选举制度使爱国者治港稳稳落地,从政治上、制度上根本性地推动香港形成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真正落实“一国两制”的良政善治,迎来了支持和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全新局面。起草并审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两个办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审计法等法律修改过程中进行合宪性审查研究,阐释宪法制度的内涵和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主动审查行政法规16件、监察法规1件、地方性法规1467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7件、经济特区法规40件、司法解释251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42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17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审查研究有关部门移送的141件审查工作建议;集中清理长江保护、行政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3个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查,共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和司法解释1069件。专题调研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推动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支持部分省(区、市)建设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了更好监督宪法法律实施,制定备案审查衔接联动的工作规定,修订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22名常委会任命或决定任命人员进行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宪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举行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鲜明特征、本质属性和巨大功效。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任务艰巨繁重,各领域立法需求多、要求高。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种子法,起草并初次审议畜牧法修订草案,健全乡村振兴的制度措施和体制机制,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突出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推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初次审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起草并两次审议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支持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起草并初次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实质性新增和修改约70条。制定印花税法,适当简并税目、降低税率,至此,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制定了法律。两次审议并通过审计法修正草案,强化审计监督手段,依法构建审计监督体系。配合“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广告法、草原法、民用航空法、海关法、食品安全法。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和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等4个决定,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法律是国家安全的制度基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构建国家安全领域法律制度体系,是本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数据安全法,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起草并审议通过陆地国界法,依法规范陆地国界的划定、勘定、防卫、管理和建设等活动。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的法律制度。根据这部法律,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损害我国国家、组织和个人利益的行为,我国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制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修订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作出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等两个决定,以法律制度保障强军目标的实现。

  加快生态文明领域的立法,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划定法治红线。制定湿地保护法,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针对噪声污染涉及面广、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法,维护人民生活环境和谐安宁。召开黄河保护立法座谈会,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提前介入、加快立法进程,黄河保护法草案已进行初次审议。经过深入调研论证,拟订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并进行初次审议,用法律手段保护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指导云贵川三省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河北省开展白洋淀保护立法,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

  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补齐民生保障法律短板。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医师法,初次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修改教育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两次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推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草并初次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问题,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起草并初次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在预防性保障、侵害处置、救济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法律援助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初次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起草并初次审议体育法修订草案。

  完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确认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坚持预防治理与打击惩治并重,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依法开展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在常委会授权开展的试点工作期满之际,全面总结改革经验,修改民事诉讼法,确认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果,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作出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推动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一年来,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9件,决定批准双边条约和加入国际公约6件,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

  三、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31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2次专题询问,开展7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是开展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围绕常委会确定的监督项目特别是12个专项工作报告和7项专题调研,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了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作的贯彻落实。在经济领域,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分析经济形势,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确保大会批准的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听取审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情况、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专题调研。在生态环保领域,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工作、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等报告,专题调研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在社会事业领域,听取审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民族法治建设研究,持续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举措、支持科技创新、“过紧日子”等要求,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报告,审查批准中央决算,突出绩效导向,扩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涉及金额达到1.7万亿元。听取审议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2.8万亿元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政策执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查处解决违规返还税收收入、政府盲目举债、侵占挪用生态环保资金等问题,保障财税政策落实见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初步实现横向跨部门、纵向跨层级的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进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

  开展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是本届以来党中央赋予人大的新职责新要求。听取审议关于财政交通运输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开展财政补贴管理与改革情况专题调研,推动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支持政策落地,确保财政支出重点支持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连续4年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加快推进国资联网监督工作。制定关于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首次听取审议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动国务院基本摸清全民所有的11类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实现了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这些监督,起到了防止国有自然资源遭受损害、国有资产遭到流失的作用。国务院审计部门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修订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构建预算审查、经济工作监督的长效机制。推动出台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逐条对照法律条文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企业破产法、中医药法、畜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证法、消防法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共有23个检查小组分赴各省(区、市)实地检查,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分别带队,常委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133人次、全国人大代表66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工作。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6个执法检查报告。在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时,首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共有13个省(区、市)的240名代表参加。结合联组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做好法律实施情况评估,统筹做好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普及,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答题活动,共约3200万人参加,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在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时,充分运用法律评估和大数据分析,与关联法律分析相结合,为更好实施法律、修改法律提供依据。

  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专题调研,增强监察监督的有效性。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实现《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的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等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常委会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行使权利、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73件议案,已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全部审议完毕,其中90件议案涉及的30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176件议案涉及的68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8993件建议,统一交由194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全部办理完毕;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265件建议,交由98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逐一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达97.93%。

  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把常委会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156位直接联系439名基层代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也建立了联系代表的机制。邀请150余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列席代表座谈会,代表在座谈会上提出的78条意见建议均及时办理并逐一向代表通报。200多人次代表应邀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等工作,湿地保护法、体育法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法律草案专门征求相关领域代表的意见。300多人次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对外交往等工作。

  积极做好代表活动的保障工作。共有1600余人次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百余篇调研报告。共473名代表参加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的督察和座谈,471名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视察调研、旁听庭审和会议座谈等活动,465名代表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视察和会议。组织香港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视察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情况。组织澳门全国人大代表赴海南调研自由贸易港建设情况。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围绕“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监管情况”等开展联合调研和视察。

  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现场或视频收看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港澳全国人大代表分别前往革命旧址参观学习,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活动。建成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6期专题学习班,共有5824人次代表参加学习。代表在履职活动中,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展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提出的议案、建议装着满满的民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常委会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做好选举相关工作。目前,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已基本完成,全国10亿多选民直接选举产生20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五、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目标任务,推进人大对外工作

  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拓展人大对外工作方式,共举行双边视频活动127场,线上出席国际会议75场,进行通话交流21场,开展线下外事活动35场,外交信函往来近800件。

  落实国家元首外交共识,积极开展高层交往,深化立法机构双边交流。举行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首次举办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会议,同俄罗斯联邦会议有关委员会、青年议员开展交流,助推新时代中俄关系高水平发展。同63个国家议会进行线上线下交流,通过132个友好小组平台与各国议会互致信函,争取在有关重大问题上支持中方立场,增进政治互信,促进务实合作。就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海、涉疫和人权等问题阐明中方严正立场,坚决同各种围堵、打压、捣乱、颠覆活动进行斗争,同企图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企图迟滞甚至阻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一切势力斗争到底。

  积极参与议会多边活动,推动形成更多体现中国特色、中国方案的多边成果。参加第五次世界议长大会、第四次六国议长会议、第七届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议员在巩固国际和平与信任中的作用”议会领导人会议、集体安全条约组织议会大会、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各国议会联盟大会及相关会议、亚太议会论坛、亚洲议会大会、东盟各国间议会大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友好组织领导人线上会晤,面向中亚、非洲国家议会举办3期地区研讨班,巩固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主动发出中国声音,推动以人民为中心、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共建“一带一路”、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团结抗疫、可持续发展等中方重大理念倡议写入会议成果文件,坚定维护我国家利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不少国家议会、议长、议员高度评价中方在全球抗疫中的贡献、承诺和行动,支持中方秉承科学精神、团结合作抗疫的立场。

  加强对外宣介工作。利用双边多边外交舞台,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交流治国理政经验,介绍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通过常委会发言人、外事委发言人、法工委发言人等机制正声辟谣,阐释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斗争。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生动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30多位基层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外事活动,讲述自己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服务人民利益的履职故事,真实立体地呈现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成就。

  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坚持人大常委会基本定位,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政治坚定、尊崇法治、发扬民主、服务人民、运行高效,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领导作用,召开17次常委会党组会议,举办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专题学习,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四次交流会。建立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党建工作汇报的制度,全面加强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建立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其中增设12个,覆盖全国三分之二省份,带动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建立立法联系点4700余个。增加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和法规审查建议受理平台链接。34件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08221人次提出的475245条意见。各地共有22万多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就近参加履职活动的有效途径。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用好各级信访平台和数据,信访总量105956件次,其中网上信访平台受理12207件次。

  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程序和机制,常委会审议的68件法律草案、决定草案中,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的有34件,占总数的一半。由其他部门或单位负责起草的法律草案,人大提前介入,做好组织协调,发挥审议把关作用。出台关于加强立法调研工作、改进法律草案征求部门和地方意见工作等实施意见。制定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引入法律评估、大数据分析、关联法律分析方法,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出台关于完善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期工作流程、加强专门委员会调研成果转化的研究意见。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强化综合分析和跟踪督办。健全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根据新修改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完善委员会议事程序、工作规则。适应数字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开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及微信小程序,建设好运用好“全国人大日历”数据库,提升大会网络视频会议、“云听会”质量。共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各类议案、报告189件次,会议出席率超过95%。召开25次委员长会议,每逢单月增加一次委员长会议,专门研究讨论拟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草案。

  全面推进全国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健全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支持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充分发挥作用,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机关服务和保障常委会履职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中央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认真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牵头,组织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专题调研,形成了60多篇研究成果,为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重要文件做好服务保障。举行第27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深入总结交流人大立法理论和实践。召开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座谈会,推动新出台法律的宣传普及、全面实施。发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作用。办好大会“代表通道”、“部长通道”、“中华环保世纪行”等集中采访活动。创新人大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刊做深、网做大、微信做活、微博做精”,深化“刊网微端”融合发展,升级上线中国人大网英文版,讲好中国故事、人民当家作主的故事。建设好全国人大网络学院,上线各类课程7110门、涉及620个专题,现有参学人员7297名,包括2539名全国人大代表、3091名地方人大负责同志,总点播量约215万次。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最大的启示,归结到一点,就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发展,确保人大工作沿着党中央确定的道路前进。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在工作中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成果转化运用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过程中与代表的沟通交流还不够深入。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改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的一年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对外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运用体现到人大工作和建设之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逐项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的落实。开展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主动谋划涉外斗争的法律武器,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维护国家安全。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二、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立法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国务院组织法、行政复议法。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拓宽宪法监督渠道,健全合宪性审查制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总结现行宪法实施40年来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阐释好中国宪法理论。

  三、增强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能源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修改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反垄断法、铁路法、矿产资源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立法,制定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修改体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充实涉外法律工具箱,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做好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国际条约的决定批准工作。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等工作。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工作。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四、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预安排32个监督项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关于计划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数字经济发展、金融工作等情况的报告,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围绕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关于中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财政社保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专题调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关于就业工作、儿童健康促进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老龄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行专题调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并结合审议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关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情况的报告,围绕监察机关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紧盯突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提高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扎实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选举全过程监督,确保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统筹承办单位高质量、高效率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推动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提高代表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办好4期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班。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平台、履职工作平台、联系群众服务支撑平台。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

  六、认真做好人大对外工作

  以推动落实习近平主席重大外交行动成果为首要任务,加强与外国议会和国际及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推进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大国议会的合作,巩固和深化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往。促进对外工作与外宣工作深度融合,增强人大对外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丰富和完善涉外法律斗争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发言人机制作用。

  七、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舆论宣传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机关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团结奋斗、笃行不怠,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2年3月4日)

汪洋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1年:锚定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履职尽责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向心力,更加坚定了我们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信心决心。

  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政协性质定位,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为主线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促进“十四五”良好开局为重点认真履职尽责,以提高政协制度效能为目标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开展以中共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以党内引领党外、分层次开展学习,突出政协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注重凝聚共识,着力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交流会,表达在党的领导下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共同政治心声。结合视察考察调研就近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组织覆盖34个界别的委员专题视察团赴江西、贵州等地革命旧址重温党的伟大历史,深化思想教育。制作播出“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等委员讲堂,组织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举办中共八大历史陈列展、党旗国旗军旗诞生珍贵史料展,引导委员在体验式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把学习中共党史贯穿48个主题读书群,385名全国政协委员分别担任群主、导读,委员发言27万余条、浏览量超过142万人次,举行“品读红色经典”等线下讲读会,分享思想感悟,凝聚奋进力量。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闭幕后,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集体学习,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和专题宣讲等机制,把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围绕中心任务议政建言,助力“十四五”良好开局。落实年度协商计划,克服疫情影响,全年举办重要协商活动25次,开展视察考察调研82项,立案提案5039件,编发大会发言867篇,有效服务决策施策。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召开构建新发展格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就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保护利用农业种质资源、加快启动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促进互联网游戏产业健康发展等调研议政。紧扣民生关注,召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召开专题协商会,就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中医药资源发掘保护、加强乡村卫生院室建设和管理、社会救助法的制定、边疆地区发展与安全等视察建言。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加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适应重点提案督办,就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处理等组织协商。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十四五”规划对外开放重大举措落实、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等协商座谈。

  (三)丰富政协协商内涵,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效能。强化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创新协商方式载体,拓展协商深度,提高履职质量。创设专家协商会,组织跨界别、跨学科、跨领域的专家委员和有关学者,进行小范围、多轮次深度协商,全年围绕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研究等战略性前瞻性议题召开36次会议,一些重要成果得到肯定和采用。制定民主监督工作计划,召开“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主席会议成员务虚会。突出协商式监督特色,把协商贯穿于确定监督议题、调研了解情况、形成监督意见等全过程,由主席会议成员牵头,10个专门委员会围绕各领域工作重点持续跟踪监督,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等民主监督报告,起到了以协商促改进、以监督助落实的作用。发挥自主调研灵活便利、务实高效优势,以全国政协领导同志自主调研带动委员自主调研深入推进,共组织开展120余项。拓宽社情民意信息反映渠道,精准报送重点调研协商成果,全年编报各类信息3010期。

  (四)完善团结联谊方法载体,广泛汇聚智慧和力量。落实中共中央部署,成功举办辛亥革命110周年纪念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坚定决心。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同367名党外委员谈心谈话,组织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11场,制作播出委员讲堂10期,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党外委员专题视察11次,举办4次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和10场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制作“委员说”系列访谈短视频,宣传政策、回应关切、凝聚共识。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举办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培训班,就民族地区多渠道就业、宗教事务治理等调研协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鼓励港区委员发声支持全国人大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推动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围绕港澳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和抗击疫情等建言,参与举办第十三届海峡论坛·第四届两岸基层治理论坛,加强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团结联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对外交往工作,举办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驻华使节进政协活动,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参与有关国际组织活动,开展线上对外交往活动80场。在中国政协英文网站开设庆祝建党百年专题栏目,制作政协外宣短片,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和治国理政成就,宣介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政协制度等。针对美国将所谓涉疆法案签署成法、欧洲议会外事委员会和欧洲议会通过所谓涉台报告,发表严正声明,阐明我原则立场。

  (五)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成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建设,调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召开会议总结交流政协党建工作经验。推进书香政协建设,举办全国暨地方政协委员读书网上经验交流会,出版政协委员读书笔记系列图书,修订加强和改进委员学习工作办法。制定提案办理协商会工作规则,召开全国地方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出台加强和改进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意见,支持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就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开展研讨。召开全国政协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加强相关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优化委员履职平台和读书智能平台,提高履职效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国政协党组指导机关党组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探索对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开展专项巡视。

  各位委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方面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共同奋斗的结果,是广大政协委员珍惜荣誉认真履职、担当责任努力奉献的结果。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协商建言质量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委员的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并落实改进举措。

  二、2022年:围绕中国共产党二十大胜利召开凝心聚力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人民政协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把迎接中共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做好思想引导、汇聚力量、议政建言、服务大局各项工作,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贡献。

  (一)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广泛凝聚共识。要围绕迎接中共二十大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主导的学习制度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学懂弄通党的创新理论,团结引导广大委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进一步提高谈心谈话、委员讲堂、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专门委员会媒体见面会、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等机制化做法的水平,鼓励委员结合自身经历,运用多种方式讲述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要丰富团结联谊活动形式,把握社会动态,反映界别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和谐。中共二十大召开后,要通过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报告、委员读书等形式深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团结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以高质量建言服务高质量发展。以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为议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就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进行专题协商。综合运用双周协商、远程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等形式,围绕建立健全种业政策支持体系、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爱国爱港爱澳力量能力建设、仲裁法的修订、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等深入调研协商。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在增强调研深度和实效上下功夫。完善专家协商会制度机制,就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应对人口老龄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等开展前瞻研究和深度协商。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持续开展民主监督,重在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助推工作落实。

  (三)持续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调研总结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工作各方面的创新成果,深化对人民政协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努力在完善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能力上有新成效。推进具有政协特色的应用型智库建设。指导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召开“人民政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研讨会。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加强重点提案督办,组织召开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提高政协信息、大会发言、文史资料、新闻宣传等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外交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落实中共中央部署要求,严明纪律,配合做好全国政协换届筹备工作。以建设模范机关为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机关干部队伍。

  三、强化使命担当:为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努力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深刻总结坚持统一战线、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重大历史经验。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要弘扬优良传统,担当职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共识、汇聚磅礴伟力。

  (一)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历史责任。人民政协因团结而生、依团结而存、靠团结而兴,在不同历史时期为促进中华儿女大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当代中国正经历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更加需要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要切实履行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职责使命,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有效运用制度优势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政协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每位委员都是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重要力量,界别群众都是自己的团结对象,人人重团结、人人求团结、人人促团结,努力做担当者而非旁观者、践行者而非清谈者,把更多人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把更多力量汇聚到共襄复兴伟业的历史进程之中。

  (二)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要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优势。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体现了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效能。要深刻认识新的时代条件下凝聚共识对于加强团结的重要性,善于运用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通过同心同向的真诚协商,推动形成自内而外、由知到行的工作格局。要杜绝方法手段简单化,针对委员来自不同界别、领域、行业等特点,及时跟进了解思想动态,因人而异、因时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好学习座谈、谈心谈话、阐释政策等工作,积极反映合理意愿诉求,引导大家正确看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更好理解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精准有效做好理顺情绪、引导预期、坚定信心的工作。要避免目标行为短期化,坚持循序渐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在一些复杂敏感问题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聚焦社会关切的难点、热点和苗头性问题,在履职为民中持之以恒实现发扬民主和凝聚民心的有机统一。要防止评价标准片面化,具体成效既要看是否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又要看是否有利于消除潜在风险隐患;既要看关键时候的坚定立场和表态发声,又要看深入界别群众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履职实践。要克服工作举措形式化,坚持践行群众路线与推进政协协商相统一,立足实际探索就近就地联系群众的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创新高效服务群众的方式,推动广大政协委员更好成为党的政策宣传员、思想政治引领者、界别群众贴心人。

  (三)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团结要有圆心,固守圆心才能万众一心。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圆心,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越有力,党的旗帜越鲜明,就越能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有效汇聚中国人民和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智慧力量,形成真正的、广泛的、紧密的大团结。人民政协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政协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肩负着实现党的领导的政治责任,要树立凝心聚力的责任意识,在教育引领上敢于发声、在化解矛盾上善于作为。要强化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的履职理念,提高从说得对到说得入脑入心的工作本领,以共同历史记忆、共有精神家园深化文化认同、价值认同,以百年伟大成就、共同奋斗目标强化道路认同、制度认同,以思想政治建设、照顾利益关切增进理论认同、政策认同,在勤勉履职中增进团结、合作共事中巩固团结、共同奋斗中深化团结,推动形成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

  各位委员!力量生于团结,使命呼唤团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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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28720件,制定司法解释2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1个,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稳步下降,我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李亨利依法定罪判刑。审结网络传销、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案件9.2万件,维护互联网安全。严惩危害生物安全犯罪,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惩治涉枪涉爆犯罪意见,审结相关案件9984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6万件,严厉打击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41件。审结袭警犯罪案件4586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和正常医疗秩序,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诊疗环境。人民法院准确贯彻死刑政策,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坚决捍卫公平正义。

  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违规接诊发热患者、伪造售卖核酸检测报告、“涉疫偷渡”等犯罪严惩不贷。会同海关总署等发布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意见,严惩走私冻品犯罪,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加快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9件18360人。推进黑财清底,执行到位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05.7亿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推进专项整治,发出相关司法建议3816份。巩固整治“村霸”、“沙霸”、“菜霸”、“路霸”等成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3万件2.7万人,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彰显党中央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追缴行贿非法获利,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到位596.6亿元。境外不是法外,首次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裁定没收外逃人员徐进、张正欣境内外巨额违法所得,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虽远必惩,让其人财两空。

  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出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会同农业农村部等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破坏种质资源等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审结乱占耕地案件7251件,涉及耕地312万亩,依法惩治农村侵占耕地犯罪,保护耕地红线。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严惩污染、盗采黑土犯罪。

  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2031件,维护群众生产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2件,依法严惩制售“病猪肉”、“毒草莓”、“毒面膜”等犯罪行为,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严惩医保骗保犯罪,依法对幕后组织者和职业骗保人加重惩罚,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审结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犯罪案件296件,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犯罪案件大幅度减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安全更有保障。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8万件,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9万件14.9万人,对“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判处刑罚。严惩“以房养老”、“投资养老”、保健品坑老、兼职刷单、套路贷、校园贷、美容贷等花样翻新的诈骗犯罪,助力打好反诈人民战争,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变得突出和紧迫。认真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惩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同比上升60.2%。依法从严惩治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严惩利用恶意程序、“钓鱼”欺诈等形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审理“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惩治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严惩通过非法侵入监控系统贩卖幼儿园、养老院实时监控数据的犯罪分子。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制止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行为,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担忧。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明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范围,守护公众重要生物识别信息安全。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还无罪的人清白。会同司法部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全国律协召开座谈会,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作用。律师服务平台为33万名律师提供在线立案服务244万件、案件排期避让提醒40万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2215件。出台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司法救助4万人,发放救助金9.2亿元。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挑战法律权威、挑衅公共秩序、侵犯人民利益的,依法严惩不贷。

  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74.6万件、行政案件2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8.3%和12%。

  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4.2万件。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问题。天津、江苏、河南、重庆等法院运用“滚动解封”等方式,防止大额资金冻结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的冲击。辽宁法院以海事强制令帮助数百家进口冷链企业解决清关难题,降低疫情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服务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见,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依法审理涉国资国企案件,助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服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30件39人,坚决防止把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发布17件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门槛,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等法院建立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审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2.1万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海南、贵州等法院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河北、江西、山东、陕西、甘肃等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同比增长16.1%,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审理涉5G通信、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明确职务发明权属争议的判断标准,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对科研人员已尽勤勉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的,合理界定法律责任,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惩罚性赔偿。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以先行判决和临时禁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损害扩大,不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支持向滥诉者索赔合理开支,对恶意诉讼阻碍创新行为说“不”。我国已经成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发展中作用愈来愈显现。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探索数据权利保护规则,服务数字经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审理平台“二选一”、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严惩妨碍公平竞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审理“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明确“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对相关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审结破产案件1.3万件,涉及债权2.3万亿元,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同时坚决防止借破产之名逃废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促进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深圳个人破产条例首案裁定生效,让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可以从头再来,个人破产制度实践迈出重要一步。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让745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35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有力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妥善审理康美药业案,严惩证券违法犯罪,支持陷入债务危机企业重整再生。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北京金融法院建设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保障“北交所”25条举措,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旗帜鲜明保护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存。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一体化保护长城遗迹和历史、环境风貌。江苏法院完善大运河司法保护机制,促进河道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福建法院在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立巡回法庭,保护文化根脉传承。贵州法院发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守护乡愁记忆。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5万件。制定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浙江安吉法院“森林法官”守护森林竹海,践行“两山”理念。青海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生态法庭联动,共同守护“中华水塔”。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赔偿,探索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江苏、江西等法院委托第三方监管,保障生态修复资金专款专用。出台贯彻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山东法院与执法机关协同治理油泥砂和落地原油污染,保护黄河三角洲。湖北法院依法保障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机构建设,广东法院审理碳排放权交易结算案,福建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依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昆明宣言》,促进凝聚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国际共识。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出台服务北京“两区”建设意见,北京、天津、河北法院聚焦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涉冬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涉京张高铁项目等纠纷,助力办好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推进执行跨区联动、信息全域共享、服务标准协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出建设金融审判创新试验区等21条举措。完善落实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措施。完善支持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司法政策,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出台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意见,重庆、四川法院围绕知识产权、环境资源、跨域诉讼服务唱好司法协作“双城记”。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法院精准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2.1万件、海事案件1.4万件。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海南法院审理外籍渔民在我国南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判令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对我国管辖海域实施有效司法管控。广西法院高效处理“艾丽肯”号外籍货船诉前保全案,外方当事人主动将约定的外国仲裁变更为我国法院管辖。随着我国司法国际公信力日益提升,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司法管辖日益增多。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库收录涉疫情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指导意见,收录我国司法案例已达36件。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在山东青岛举办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破坏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466件,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推进设立“老兵调解室”,积极开辟退役军人诉讼绿色通道。推广河南法院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军事法院发挥涉军维权服务平台作用,维护官兵权益。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牢记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切实实施民法典。民法典颁布实施,让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法典时代。适用民法典审理一系列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第一案”。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保障民生工程顺利进行,促进邻里团结和睦。审理好意同乘减轻责任案,鼓励互帮互助,增进社会互信。审理多起居住权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居住需要,驳回“强行啃老”等无理居住权请求。及时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为保护生命健康、名誉荣誉、个人隐私等提供预防和救济。民法典实施一年多来,走进千家万户,进入百姓心田,一个个司法案例让民法典条文变得更加鲜活起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法典就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就是日常生活的法律百科全书。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断案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审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坚决维护共和国功勋的尊严。审理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善意助人不担责。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驳回无理赔偿请求。审理医院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判决追赶者无责。审理高铁霸铺案,判决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曝光无需担责。对长期霸占已售房屋、耍横抗拒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决不让“赖而不决”有机可乘。通过一系列司法判决,鼓励崇尚英模、邻里相助、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舆论监督,决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决不迁就纵容恶习陋俗,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154万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新就业形态纠纷司法政策,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会同中国残联发布保护残疾人典型案例,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对直播带货、外卖餐饮作出规范,依法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遏制利用“法拍房”、“借名买房”规避限购,绝不允许通过不当手段影响楼市调控、损害百姓居住权益。

  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守护家庭幸福的港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3.1万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依法严惩施暴者,会同全国妇联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见效,发出保护令3356份,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对不赡养九旬母亲的4个儿子依法判令承担赡养责任并予以训诫,加大惩处力度。通过家事审判,维护和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6个巡回审判点,全国法院设立2181个少年法庭。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圆桌审判,封存犯罪记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对虐待儿童的剥夺监护权。四川法院设立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安徽法院会同妇联等部门落实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保护及家庭保护意识。审理短视频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等案件,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各地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创建法治副校长品牌,开发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程,防治和惩处校园欺凌行为,陕西法院联合推出全媒体模拟法庭栏目“红领巾法学院”,共同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8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8933件,审结涉侨案件4220件。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港澳同胞在内地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保障。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事判决、试点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与澳门签署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安排。会同中央台办建立在线诉调对接,84名台胞担任调解员,发布维护台胞权益典型案例。举办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论坛,在甘肃敦煌举办中华司法研究论坛,深化中华司法文化研究。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2019年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49.3万件,执结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协同联动、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会同自然资源部提升土地查封处置效率。会同民航局治理限高人员通过“黄牛”违规购票规避执行。会同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冻结。网络查控案件1971万件,网络拍卖成交4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和7.4%。开展执行款物集中清理、高效为民执行、涉民营企业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执行到位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涉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案款898.4亿元。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法院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手段更加有力,执行工作机制和模式更加健全。

  用心化解涉诉信访。坚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建立覆盖四级法院的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直通车”,有访必录、有信必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通过领导干部接访、律师代理申诉、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信访积案3739件,帮助群众解开“法结”、“心结”。安徽法院351名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较2019年分别下降2.3%和61.6%。2015年以来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年均下降5.5%和35%。

  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矛盾纠纷的具体表现。化解这些矛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向往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显现出来。有矛盾就有冲突,甚至是激烈的冲突,不能回避,不能推诿,要不怕难,要耐得烦,要敢于担当。人民法院化解以案件形式呈现的矛盾,就是通过司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方式。人民法院不仅要定分止争,还要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多种解决方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包括调解、仲裁、审判。群众需要什么方式就努力提供什么方式,真正做到方便快捷、诉非对接、线上线下联动。经过三年多不懈努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普惠均等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菜单式”服务提供多样化选择,让群众解纷变得及时便捷。与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银保监会、中小企业协会等11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6.3万个调解组织和26万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丰富了群众选择适合渠道解决纠纷的“菜单库”。覆盖城乡的跨域立案网点超过1.3万个,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4万件,90%的申请在30分钟内响应,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让“正义提速”,显著降低群众、企业和国家财政解纷成本。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总入口,集成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10个平台,实现在线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群众打官司从原来的耗时费力变为全流程“掌上办理”。全国法院2021年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平均每分钟51件成功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7天,比诉讼时间少39天。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速裁工作室,速裁快审案件871.5万件,平均审理周期32天,较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43%。设立330个邮政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在主要城市基本实现法律文书“次日达”。24小时服务,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零时差”。739个法院推出24小时诉讼服务。12368热线发挥诉讼“总客服”作用,“一号通办”实质性办理诉讼事务,日均接听群众来电2.1万件次,帮助解决诉求765.1万件,群众满意度达96%。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法院“夜间法庭”解决超大城市上班族诉讼不便问题,让诉讼服务“不打烊”。送法下乡“零距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8429个人民法庭入驻,43033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宁夏闽宁法庭主动服务东西部扶贫协作,长年扎根移民安置区,与走出大山的群众共谱“山海情”。四川“石榴籽”调解室、云南“金花”调解室、西藏“送法进边境村居”、新疆“冬不拉”调解室、兵团“农牧团场法官工作室”等受到各族群众欢迎。加强巡回审判,马背法庭、车载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厂矿林区,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督促就地履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活力。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认真贯彻党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坚持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一仗接着一仗打,一个难题接着一个难题攻克,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鲜亮底色。2021年,全国法官人均办案23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8.7%,二审后达到98%,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6.3%,在案件压力增大情况下,审判质效指标持续稳中向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推动健全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细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可追溯。出台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扎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制度闭环。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作用,推行类案检索、量刑规范化,运用司法大数据辅助办案,加强对各高级法院审判业务文件审查,规范法官裁量权。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补齐短板,努力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坚持不懈防止公平正义因地区、城乡、行业和身份不同而出现差异、打折扣。

  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庭审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实体公正。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和建设,更好实现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面对疫情,智慧法院大显身手,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在线开庭127.5万场。司法区块链上链存证17.1亿条,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效果明显。形成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报告220份,“数助决策”服务社会治理。知识服务平台涵盖类案推送、信用评价、庭审巡查等业务场景,为全国法院提供智能服务1.4亿次。智慧法院创新成果在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全方位展示,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科技赋能司法展现广阔前景。

  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运用先发优势,推动技术创新、规则确立、网络治理向前迈进。浙江法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福建法院融入“数字福建”,重庆法院探索“全渝数智法院”,司法紧跟数字时代步伐。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积极提供辅助引导或线下服务,帮助跨越“数字鸿沟”。在全球率先出台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以人民为中心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逐步建立。我国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司法保障,为世界互联网法治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五、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落实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专题调研报告意见,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公正高效审理民事案件提供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自觉进行民主协商,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共商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共同举办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等形式,就司法政策进行民主协商,真心诚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把456件代表建议、399件日常建议和153件政协提案饱含的民声民意,积极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比如,就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建议,发布司法政策和典型案例,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建行政司法协同机制。就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建议,完善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6960名各级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受邀见证。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文书1.3亿份,网上观看庭审直播累计超过456亿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善于从意见建议中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布“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与舆论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人民参与司法。畅通人民参与司法决策的渠道,努力让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都充分体现民意。通过组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意见,了解疫情下“企业想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有针对性地出台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邀请代表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共同研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就“同命同价”、网络消费、在线诉讼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5件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138条意见建议。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参与司法的最直接形式。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参审范围,落实随机抽取。全国共有33.2万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7.3万件,其中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6670件,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作用。

  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紧紧依靠人民支持推进司法改革、破解工作难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刑事和民事诉讼制度,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等重大改革及设立专门法院作出决定,有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31个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或出台文件,支持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支持人民法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代表委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参与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在扫黑除恶、攻坚执行难、一站式建设等一场场硬仗中,代表委员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展现蓬勃生机。

  贯彻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支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六、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法院队伍得到前所未有的淬炼,思想作风发生深刻变化,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轮训干警80万人次,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进机关青年干部“第一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党史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真正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审判成就展,推出《红色法庭百年志》纪录片,赓续人民司法红色血脉。推出15项司法为民实事清单,组织200余项办实事活动,用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完善法官入额、遴选、考核、退额等制度,择优选能。开展全国基层法官大轮训。加强知识产权、涉外等专业化审判人才建设。完善法官法新旧衔接政策,支持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加强援藏援疆援青干部选派,让青年干警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引导广大干警改进司法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全国四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分别到6028个乡镇人民法庭驻庭调研,扑下身子,沉下心来,与法庭干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拜群众为师,面对面听民声,心贴心解民忧。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沉疴积弊,全国法院59万名干警接受革命性锻造,实现刮骨疗毒、激浊扬清、铸魂扬威。坚持问题导向,不护短、不遮丑、不讳疾忌医,一体推进顽疾整治和建章立制。坚决整治年底不立案,严禁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调代立、增设门槛,全国法院去年12月收案同比增长104.2%,群众反映长期存在的年底不立案得到有效整治。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1334.5万件,对有问题或瑕疵的5.9万件督促逐一整改,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出台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决不允许“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破坏公平正义。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各级法院全部突破“零报告”,11.2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2.8万条,有干预就报告、有过问就上报形成习惯。出台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离任人员从业等规定,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2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066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09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汲取孟祥等反面典型教训,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学习英模、弘扬正气,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部,694个集体、596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滕启刚等24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法治事业的无限热爱。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周春梅法官用生命捍卫司法公正的崇高精神,努力践行“一心为民、知恩报党”,“做人清清白白,裁判坦坦荡荡”,“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正义不低头”。

  各位代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看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不足,对司法实践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基层司法能力仍需加快提升。二是司法改革还存在不到位问题,系统集成不够,司法管理存在短板,综合配套举措落实存在差距。三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既有存量、还有增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四是专业化人才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法院案多人少、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推进“两个维护”教育常态化。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实到法院一切工作中。

  二是维护安全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惩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安全。保持惩治贪污受贿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惩治力度。严惩网络犯罪和跨国跨境犯罪。加强律师执业保障。推动平安医院建设。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服务和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紧盯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司法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裁判规则。依法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强化涉军维权工作。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精准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完善区域发展战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共建“一带一路”司法服务政策。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义务。全面提升涉外司法质效,深化国际司法合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决依法反制外国对我国企业和公民实施的“长臂管辖”。中国法院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不移,捍卫国家主权和司法管辖权寸步不让。

  四是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强化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配合推进强制执行法立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依法服务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五是巩固改革成果。总结司法体制改革经验,推动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入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和司法政策研究应用。深化巡回法庭制度改革。加强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认真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改革无止境。坚持改革不停步,不走回头路,敢于打破利益的藩篱,依靠改革解决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六是锻造法院铁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法官培养和遴选机制,加强员额法官履职培训。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强化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决不让已经整治的顽瘴痼疾反弹回潮。教育整顿有期限,队伍建设无穷期。一刻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勇于自我革命,坚持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露头就打。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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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更重政治责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经受革命性锻造,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万件,同比上升20.9%。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19件,制发指导性案例8批37件、典型案例76批563件。

  一、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胸怀“国之大者”,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服务“十四五”良好开局。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8445人,提起公诉1748962人,同比分别上升12.7%和11.2%。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把三年专项斗争始终坚守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融入日常。专项斗争荡涤效果凸显,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与2020年相比,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下降70.5%,杀人、抢劫、绑架犯罪下降6.6%,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下降20.9%,毒品犯罪下降18%。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拐”、“团圆”行动,严惩拐卖人口犯罪,深挖历史积案。2000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从14458人降至1135人,年均下降11.4%;起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由155人增至328人。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继续从严从重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推进常态化依法战疫,深化运用疫情初期发布的10批55件涉疫典型案例,接续发布伪造疫苗接种证明犯罪等5批24件典型案例,维护良好防疫秩序,起诉涉疫犯罪4078人,同比下降63.7%。起诉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4135人,同比上升26.4%;重在源头防范,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1.4万件。北京、河北检察机关围绕安全冬奥开展专项监督,法治助力精彩冰雪梦。

  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多点散发,经济承压,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4万人,同比基本持平。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根据具体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涉企等单位犯罪不起诉率38%,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进一步抓实在辽宁、江苏、广东等10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司法、执法、行业监管联手,以严管体现厚爱。湖北一民营企业在经营中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办案中促其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依法决定不起诉。该企业整改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新增投资上亿元,带动就业上百人。针对一些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2019年起会同公安部持续专项清理出9815件,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8707件,企业活力得以释放。商司法部在天津、重庆、四川等11个省区市试点,允许遵守监督管理规定、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临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弹性监管融入信任,更利改造、更利发展。

  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联合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专项惩治证券违法犯罪,集中办理19起重大案件,指导起诉康得新案、康美药业案,助力依法监管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3万人,同比上升3.3%;会同公安部督办36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依法惩治涉虚拟货币、网贷平台等新型金融犯罪。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典型案例,起诉洗钱犯罪1262人,同比上升78.5%。从严追诉洗钱犯罪,使上游“罪”与“赃”无处遁形。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监检衔接,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0754人,已起诉16693人,同比分别上升5%和8.8%。与国家监委等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9083人、行贿犯罪2689人,同比分别上升21.5%和16.6%。对王富玉、王立科等23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对17名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河南检察机关对逃匿境外拒不归案的程三昌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让腐败分子逃罪,法网就是天网。

  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跟进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北京、海南、陕西等20个省级检察院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强化综合保护。持续加大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起诉1.4万人,同比上升15.4%。发布指导性案例,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21人,是2020年的2.4倍。会同国家版权局等督办60起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44件,是2020年的4.1倍。

  积极推进网络依法治理。会同公安部等出台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28.2万人,同比上升98.5%。协同推进“断卡”行动,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12.9万人,是2020年的9.5倍;针对一些在校学生涉案,会同教育部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校园反诈,既防学生受害,也防受骗参与害人。继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自诉转公诉,接续发布公民人格权保护指导性案例,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起诉3436人,同比上升51.3%。吴某从网上下载一女子与其外公的合影照片,编成“老夫少妻”的恶搞信息发布,阅读量逾4.7亿人次。广东公安机关以公诉案件立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注重源头防范,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000余件;上海、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对利用手机软件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开展专项监督,推动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空间,依法治理要实。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从严追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走私洋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成效显现,去年起诉4.9万人,8年来首次下降。促进源头治理,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8.8万件,同比上升4.7%;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草原43万亩,督促修复被污染土壤47.8万亩,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5.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2.7%、4.6倍和55.9%。南四湖水域泽及鲁苏豫皖四省,因上下游、左右岸治理标准不一,多重污染交织,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调用四省检察官办案,助力地方政府携手治理,统一污水排放标准及保护区煤矿退出方案,清理固废垃圾,拆除违章建筑,取缔违法养殖,历时10个月初现一湖碧水。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制定深化检察对口援助28项举措。制定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8项举措,深化长江经济带检察协同履职,携手保护母亲河。出台检察政策,建立协作机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以高标准检察履职,助力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西藏及周边6个省级检察院跨区域协作,共护雪域高原。京津冀检察机关以法治一体化服务协同发展,助推法治雄安建设。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凝聚工作合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川渝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案件管辖、鉴定资源共享等协作机制,力促双城经济圈建设。

  积极参与涉外法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专班,加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办理涉外刑事案件5691件、刑事司法协助案件178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巩固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与7个国家检察机关视频会晤,交流司法改革和公益诉讼等工作;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等视频会议,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依法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对制售注水肉以及伪劣保健品坑老等犯罪从严追诉、从重处罚。与农业农村部等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万人,同比上升29.8%。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万件,同比上升10%;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48万千克、假药劣药1448千克,同比分别上升26.9%和2.2倍。河北、山西、安徽、宁夏等地检察机关追诉制售假药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索销售金额三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让肆意损害公益者付出应有更高代价。持续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隐患93万处,河南检察机关推动将窨井设施维护改造纳入全省十大重点民生实事。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19年全国两会上,我们承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三年来,收到的279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超过90%。信访群众更盼的是案结事了。狠抓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基层检察院受理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办理;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对争议大、影响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全年听证10.5万件,是2020年的3.5倍,信访案件听证化解率76.5%。与2019年相比,去年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量分别下降4.7%、7.5%和8.9%;“家门口检察院”受到信任,县级检察院受理信访占比从24.5%升至29.8%,信访“倒三角”结构持续改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报告,予以充分肯定。

  努力让孩子们更好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合力,让“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针对监护人侵害行为,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758件,同比上升47.8%;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1.9万份。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起施行,更利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持续落实2018年针对校园安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促整改、追责459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9万人次、解聘2900名有前科劣迹人员。从严追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万人,同比上升5.7%。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万人,占结案未成年人总数29.7%;起诉较严重犯罪未成年人3.5万人,同比上升6%,依法惩治也是保护。未成年人文身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家长无奈,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文身。3.9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制定实施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意见,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545人,同比上升43%。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针对影响飞行训练安全问题,开展军用机场净空专项监督。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325件,是2020年的2.2倍。发布破坏军婚典型案例,推广云南军地检察机关开展军人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经验,依法维权、护好“军娃”。与7部门共同制发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意见;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995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9400处。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46件。某网络博主恶意诋毁志愿军英烈、某旅游博主恣意侮辱卫国戍边烈士,海南、新疆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提起公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

  法治增进同胞亲情和福祉。加强与港澳司法机关交流合作。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保障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编写服务台胞台企检察手册,浙江、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在台商投资区设立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推广江西等地经验,携手中国侨联为侨胞提供法律服务。

  能动司法暖基层。结合司法办案,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4.8万人6.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9.9%和47.2%。一被害人遭抢劫身亡,其妻独自照顾三位老人、两个子女,湖南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并协调公益组织为其考上大学的孩子提供资助、协调民政助其申请低保,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4.4万件,同比上升80.9%。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家庭、平安医院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起诉恶意欠薪、家庭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起诉伤医扰医犯罪从2018年3202人降至2021年427人。携手中国残联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全面推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立案办理3272件,是2020年的6.2倍。从严惩治欺老骗老犯罪,上海检察机关建立专门办案组,用法律手段保护老年人权益。

  三、深化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在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81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629件,同比分别上升30.8%和35.3%。会同公安部出台意见,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5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22.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850件,同比基本持平;法院已审结638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4330件,采纳率67.9%,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万件次,同比上升58.3%。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袭警罪从妨害公务罪中分立后,起诉袭警犯罪6530人,执法保障更加鲜明、有力。

  深化监狱、看守所执法监督。2018年巡回检察制度入法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组织对10所监狱巡回检察,6位大检察官率巡回检察组发现并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推动查处职务犯罪。在山西、吉林、青海、宁夏等20个省区市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针对监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办理的1100万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纠正3万件,查处徇私舞弊“减假暂”犯罪242人。针对收押难、送监难问题,以专项活动督促依法收押收监4.4万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4.3万件,已执行4.4亿元。推广贵州经验,专项监督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纠正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633人。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5319件,同比上升6.5%,法院已审结400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530件,改变率88.1%,同比增加7.4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803件,采纳率96.9%,同比增加28.2个百分点。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9.9万件,同比上升40.9%。北京、河北、福建等地检察机关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不精细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核减应移出人员。连续三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初见成效,去年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纠正“假官司”8816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1135人,同比分别下降12.6%和16.1%。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广西等11个省区市建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把握案情更全面,检察监督更精准。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45件,同比上升34.6%,法院已审结121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87件,改变率71.9%,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2件,采纳率55%,同比增加16.6个百分点。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8万件,同比上升20%。聚焦土地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法院未及时受理、不规范执行及行政机关怠于申请强制执行等案件1.6万件,涉土地面积19万亩。守护土地资源,须从依法严格保护每一亩土地做起。为解决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的申诉问题,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制定工作指引、编发指导性案例,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措施,全年有效化解行政争议9100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435件。司法须努力追求实质公正,不能止于形式合法。

  从严追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253人,同比上升58.6%。陶革等人涉多起持枪杀人案,致2人死亡2人重伤。案发后,包括主犯在内的3人被轻处缓刑,2人被判有期徒刑却未予收监,逍遥法外20余年,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多起严重犯罪。辽宁检察机关对原判提出抗诉、新罪提起公诉,并对12名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立案查办。执法司法腐败必须零容忍。

  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尊重、支持律师履职,连续两年会商司法部、全国律协,四级检察院同步落实。从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人员侵犯律师执业权利1770件,同比上升84.8%。全面试点律师互联网阅卷,查阅案卷一次也不用跑。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信访化解,专业法律服务备受好评。与司法部等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检律交往、离任检察人员从事律师职业;中国检察官协会与全国律协共同倡议“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四、诉源治理,以检察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

  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

  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反复、大量发生的违法犯罪,大都与社会治理基础工作相关。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等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六号检察建议,省级检察院同步推进。针对快递安全问题,2021年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部门,促进形成监管合力。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及时开展专项行动,3个月破获寄递毒品案1709件。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少捕慎诉慎押,有利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全年不批捕38.5万人、不起诉34.8万人,比2018年分别上升28.3%和1.5倍;辅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促进形成共识,公安机关提出不同意见、提请复议复核下降37.4%,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下降11.2%。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山西、广东、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对不起诉醉驾案件提出检察意见,转请行政处罚,推进从严综合整治。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6万人,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54.9%降至2021年42.7%。山东、浙江等地探索运用电子手环、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监管,取保候审无一人失联。社会在进步,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有利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内生稳定。尽管工作量倍增,检察机关积极主导该用尽用。制定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去年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7%;一审服判率96.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2个百分点,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司法效果良好,靠的是诉讼制度优越。

  让公益诉讼更实保护公益。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6.9万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万件、行政公益诉讼14.9万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50%、3.6倍和37.3%。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直接办理跨地域、影响性案件110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提起诉讼1.1万件,99.8%获裁判支持,成为法治样本。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554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英雄烈士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修改时,均写入公益诉讼检察条款,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备受瞩目。

  五、治检从严,以检察履职锻造检察铁军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把政治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铸魂,学党史忆检史,传承红色基因。编写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履职系列教科书,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推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同堂培训19.2万人次,树立、更新共同司法理念。建设检察案例库,收录案例16.6万件,类案检索、参照办案。以上海施净岚、江苏王勇、福建吴美满等新时代检察英模为榜样,坚守忠诚奉献“底色”,引领专业精进“亮色”。安徽王敏、湖北王朝阳、湖南彭庆文、广西曹艳群等12位检察人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激励我们不忘初心、承志前行。

  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融合推进教育整顿与检察系统内巡视,支持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执法,坚持刀刃向内,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2800名检察人员被依纪依法查处,是2020年的2倍,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02人。最高人民检察院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人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排查整改各类问题5.1万件,推动立行立改、抓源治本。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2万件,是2020年的2.4倍。教育整顿永远在路上,有问必录就是铁规矩。

  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抓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履职保障等改革举措强基固本;认真落实法律赋权,公益诉讼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践行;遵循司法规律,自我加压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调整、专设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实行捕诉一体,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制定修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严明检察官权力清单;变革检察理念,创制推出“案-件比”司法质效评价标准,两年来压减86.4万个空转程序、内生案件。巩固深化改革成果,重在检察责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张玉环案”、“张志超案”等错误关押十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511名检察人员,其中相关检察院班子成员134人,退休人员122人。“终身追责”不是口号,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

  更加注重强基导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检察院建设主要矛盾总体由财、物短缺转化为人的素质能力跟不上。坚持以点带面、补短强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级检察院定点帮扶、靶向施策,梳理出的129个薄弱基层检察院,已有82个改变面貌、由弱变强。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培训,西部地区检察机关通过人数同比上升22.5%。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上线,网上办案迭代升级;推广浙江经验,深化大数据运用,建设检察办案大数据平台,科技让法律监督更有力、更高效。

  各位代表,在人民监督下,人民检察努力做到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865人次;认真办好代表提出的252件书面建议;对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3802条意见建议改进工作;落实代表建议,推广山东经验,在16个省区市试点建立衔接机制,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共商未成年人保护;认真办好69件政协提案;连续4年走访民主党派中央,面对面征得的244条建议全部做实,省级检察院同步走访。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复查,公诉失当的依法追责;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313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检务公开更进一步,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1.7万人次。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更可视、可评、可感。

  一年来,各级党委更加重视检察工作。省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均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出批示,23个省级党委已出台实施意见,为检察履职提供了强有力领导和支持。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人民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正经历整体性重塑。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仍有缺位、不足;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是突出短板,一些检察政策、工作部署未能落地;五是全面从严治检存在薄弱环节,蒙永山等案件教训深刻。问题就是责任,我们要以更大气力解难题、开新局。

  2022年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发出了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动员令。2022年,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住“稳进、落实、提升”不放,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一,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村霸”,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妥善办好涉疫案件,助推依法防控。从严追诉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人身权利犯罪。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和创新发展。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持续加大互联网金融犯罪惩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同时力促追赃挽损。加强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持续加大惩治网络犯罪力度,从严惩治网络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护美丽河湖、绿水青山。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坚决惩治涉军犯罪,加强军事设施保护等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第二,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加强监检衔接,完善配合制约机制,更好服务反腐败斗争大局。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更加有效防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抓实对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持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在办好法律明确赋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治理重复信访成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例为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落实再落实。完善跨行政区划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深入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工作。

  第三,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针对性开展菜单式培训,加强新领域科技知识的学习运用,大力培养检察队伍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再确定一批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压茬推进强基固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跟进打好健全完善的“补丁”,提升改革效能。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各位代表,昂首阔步行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人民检察事业开启新的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党中央擘画的宏伟蓝图,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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